社会和经济发展

国内贸易与对外经济

发布时间:2018-01-16    来源:2016年平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
  市场消费稳定增长。2016年,平原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.63亿元,同比增长10.9%,比2015年增幅提升了0.5个百分点;城镇消费品市场累计实现限上单位零售额43.90亿元,同比增长5.9%,增幅比2015年提高0.8个百分点;乡村市场实现限上单位零售额5.04亿元,同比增长10.7%;城镇市场和乡村市场占限上零售总额比重分别为88.5%和11.5%。限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商品零售为40.9亿元,同比增长7.2%,占限上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3.1%。餐饮收入为2.99亿元。限上餐饮产业个体零售额达1.59亿元,同比增长12.8%,远高于餐饮单位的踏步走增速。限额以上单位粮油、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.68亿元,同比增长9.63%;饮料类实现零售额0.64亿元,同比增长15.9%;烟酒类实现零售额2.73亿元,同比增长1.7%;服装、鞋帽、针纺织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.29亿元,同比增长6.6%;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0.38亿元,同比增长6.4%;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4.86万元,同比增加0.8%;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1553.7万元,同比下降6.9%。体育、娱乐用品类增加7.8%,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下降38.1%,书报杂志类下降7.7%,文化办公用品类增加22.7%,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加1.3%。

  对外贸易出口下降。全县实现进出口总额82640万元,同比增长-6.6%。其中,出口59569万元,增长-10.2% ;进口23071万元,增长4.2 %。主要传统市场中,除对日本和美国出口分别下降-40.73%、29.31 %外,其余均为正增长,其中对香港、韩国、欧盟出口分别增长-30.52%、20.39%、4.63%;新兴市场中,对东盟、非洲、澳大利亚出口分别增长6.97 %、-23.03%、-86.28 %;对南美洲、中近东、俄罗斯出口分别增长25.96 %、-31.89%、489%。

——摘自《2016年平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